关于转发《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选题指南》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4-01-19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点击数:

摄影 审稿 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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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为做好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四川革命老区发展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要成果,更好地为省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立项原则  

2024年度中心项目申报,应立足四川革命老区,结合四川省情,特别是四川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力争为四川革命老区融入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见附件)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拟定具体题目。专项重大招标项目须严格按照《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中确定的课题选择申报。对于其它项目,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中心研究方向的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特别欢迎具有全局高度、理论深度、实践厚度等学术性强的重大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研究的选题,优先资助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

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本中心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制度。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申报者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项目,三年内不受理申报,并报省社科联和教育厅备案。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设立专项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四类。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滚动资助, 3年为一周期,每年资助2-3万元,资助方式与拨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自筹项目,经费自筹。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专项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应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完成过市厅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申报自筹项目的无职称要求。  

2. 课题组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2个项目的申请。  

3. 凡承担本中心课题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  

4. 曾承担本中心项目结题为“优秀”等级的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中心项目可优先考虑立项。  

5. 课题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  

五、结题要求  

1. 完成时间要求  

本中心项目要求专项重大招标项目3年内完成,重点项目在2年内完成,一般项目、自筹项目在1年内完成,鼓励提前结项。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 结项成果要求

专项重大招标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专项重大招标项目一旦立项须签订合同,提交2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1部(含文献整理、科普读物)(专著封面须有“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丛书”字样)。  

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专项招标项目结题要求;  

2)提交1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或2篇中文核心期刊;  

3)提交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和2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  

4)提交2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和1份得到市厅级及以上领导(含市厅级)签批的15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5)提交30000字以上调研报告并得到市厅级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签批。  

6)结项成果为文学作品的,需提交公开出版文学作品1部或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2篇。(此条只适用于巴山作家群研究项目结项)  

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提交2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或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提交1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和1份得到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含县处级)签批的1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

4)提交20000字以上调研报告并得到市厅级领导(含市厅级)签批。

5)结项成果为文学作品的,需提交公开出版文学作品1部或公开刊物发表的文学作品1篇。(此条只适用于巴山作家群研究项目结项)      

自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一般项目结题要求;  

2)提交1篇省级中文期刊论文,并提交10000字左右研究报告;  

3)提交1份得到县处级以上领导(含县处级)签批的15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  

3. 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项目资助”,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能再标注“其他研究机构资助项目”字样。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结项:省社科联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完整采纳引用并取得明显效益,或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作了肯定的批示 ;以中心立项题目申报国家及部委项目,获得立项;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5.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辑刊《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和四川文理学院巴文化研究院主办的辑刊《巴文化研究》,在这两个辑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结题成果之一。  

6. 提交的研究报告要进行中国知网查重,重复率低于20%。

7.课题项目结项成果为视频的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视频时长45分钟以上,且需通过中心组织专家的鉴定;②在市级以上平台播出在大型活动中展播或展映或商业播出渠道播出;③在抖音、西瓜等自媒体播出且点赞数量不少于两万;

2)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视频时长30分钟以上,且需通过中心组织专家的鉴定;②在市级以上平台播出在大型活动中展播或展映或商业播出渠道播出;③在抖音、西瓜等自媒体播出且点赞数量不少于一万;

3)自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视频时长20分钟以上,且需通过中心组织专家的鉴定;②在市级以上平台播出在大型活动中展播或展映或商业播出渠道播出;③在抖音、西瓜等自媒体播出且点赞数量不少于2000;

4)所提交的视频资料他人素材使用率不得超过10%,且需明确标注。

5)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①成功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级相关荣誉称号;

②在省级以上大型展会上展映播出;

③在影院、线上等公开发行上映;

⑤作品被商业机构收购的;

⑥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六、工作安排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该项目为C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25日(周一)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3份(所有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同时要所在二级学院或者部门盖章的《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纸质件1份(附件1)提交至8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电子申报材料(申报书和活页、申请汇总表)于3月25日(周一)12:00前发送至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度项目+姓名+项目类别+课题名称。

(四)申报书、活页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收齐后,再统一审核盖章并邮寄。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选题指南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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