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多学科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婉莹时间:2024-02-25编辑:谢婉莹来源: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点击数:

摄影 审稿 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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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为做好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多学科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推动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三星堆及古蜀文明学术研究。

二、课题管理

三星堆专项为省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

课题完成时间自立项之日起3个月提交初研成果框架,6个月提交终研成果初稿,12个月内完善成果并通过鉴定结项。该课题不允许延期,一经立项请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报课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文物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23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部门的可适当放宽。

(三)鉴于课题完成时间很紧,重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须是开展过相应课题的研究(需要通过田野工作获取信息的课题,申报者应已经开展过田野工作),并已有一定前期研究的积累,能够保证所承担课题按时保质完成。申请人申报重点课题时应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四)在研的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4年2月23日前)。

(五)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四、工作安排

(一)该项目为B级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月15日(周五)12:00前,登录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请申请人于3月15日(周五)12:00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1份(仅限重点课题)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806办公室,同时要所在二级学院或者部门盖章的《关于对申报院外纵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的意见》纸质件1份(附件1)提交至806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负责人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一致。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

(四)所有申报材料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收齐后审核资格并统一盖章邮寄。

五、其他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三星堆遗址考古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课题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联系人:谢婉莹      电话:84601637  

联系邮箱:208224@scpcfe.edu.cn

附件:2024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三星堆遗址考古多学科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资料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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